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医保住院费报销会更多

2016-10-14 08:00:15 无忧保
  重庆晚报讯 医保住院费可以报销得更多了!昨天,重庆晚报记者从市人力社保局了解到,经市政府同意,我市出台新的办法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报销标准进行调整,各级医疗机构的住院起付线都大幅降低,同时在职职工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也有所提高。新标准从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按新办法规定,参保人员在一级及以下医院住院治疗起付线由400元降至200元;二级医院由640元降至440元;在一级、二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住院的,起付线分别降至160元、400元。对一年内多次住院的,每增加1次,住院起付线降低10%;降低后,三级医院不得低于620元/次,二级医院不得低于260元/次,一级医院不得低于100元/次。

  同时,参保人员在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由85%提高到87%;在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由85%提高到90%。在支付限额以上的,由大额医疗费互助基金按规定支付。

  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降低住院起付线,可以减轻参保病人负担,提高住院报销比例,则大大提升了参保病人的待遇水平,建立医保住院费用报销标准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的差别支付机制,让参保人员可以“小病进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基层”,使医疗资源得到充分利用。重庆晚报记者 汤寒锋

标签: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