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切实减轻参保居民门诊医疗费用负担,根据吉安市人社局、吉安市财政局、吉安市卫生局《关于引导吉安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暂行办法的通知》(吉人社字〔2013〕117号)文件精神,永新县及时出台《永新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暂行办法》贯彻落实门诊统筹政策。
居民医保门诊统筹设立起付线,即每次门诊就诊起付线为20元,然后再按规定近日统筹补偿,每次门诊统筹基金支付额度为50元,超过3次不设起付线。在一个医保年度内,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额度为500元,门诊统筹基金支付50%,其余部分由个人负担。
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所需资金按成年人每人每年60元、未成年每人每年25元的标准从居民医保统筹基金中提取,不发给个人,实行财政专户分账管理,单独核算。
居民门诊统筹政策执行两年多,截至目前,门诊统筹报销219人次,报销金额为36241.92元。随着医药费的过快增长,实行居民门诊统筹有利于规避居民医疗费增长风险,大大降低了挂床现象,实现了惠民利民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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