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乐清市城乡居民医保已经开始办理了


近日,记者从乐清市柳市镇社会事务管理分局了解到,2016年乐清市城乡居民医保已经开始办理,柳市居民个人筹资标准为250元,市财政每人补助530元。
据悉,2016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时间为2015年11月1日至12月10日。参保范围和对象为户籍在柳市镇、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以户为单位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值得提醒的是,2016年城乡居民医保手工报销受理时间为2016年的1月1日至2017年的2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另外,2016年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出现喜人新变化。其中,大病报销比例和上限会有所提高,并新纳入15种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的特殊药品。这样一来,高额医疗费用患者负担将相应减轻,市民看病将更有保障。
据工作人员介绍,从2016年1月1日起,参加大病医疗保险人员因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后,参保人个人累计负担的符合医保医疗费用、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凭外配处方,到指定大病保险定点药店购买上述特殊药品的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3.26万元的部分,纳入大病保险支付。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上起付标准10倍以下的符合医保费用,报销比例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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