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医保政策消息:明年起我州提高基本医保个人缴费标准


最新医保政策消息:明年起我州提高基本医保个人缴费标准 记者从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州将自明年1月1日起,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
据了解,新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个人缴费标准为: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成年人),由每人每年个人缴纳120元提高到170元;在校大学生、中小学阶段学生(含幼儿园、托儿所少年儿童)和非在校少年儿童,由每人每年个人缴纳20元提高到70元;非学生儿童的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等困难城镇居民,由每人每年个人缴费60元提高到110元;属于低保对象或重度残疾的学生和儿童参保,由每人每年个人缴纳10元提高到60元。
在缴费标准提高的同时,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也相应提高,具体为:住院最高支付限额由原先的24000元提高到60000元。住院报销比例不同级别医疗机构也分别提高10%(一级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由70%提高到8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由60%提高到7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由50%提高到60%)。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科科长张书涛介绍说:“这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提高的同时,各项政策补贴金额也从每人补贴340元提高到390元,提高了城镇居民的医疗报销额度。明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将从今年9月开始征缴,持续到11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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