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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北仑区医保中心: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医疗制度将并轨

2016-10-20 08:00:14 无忧保
浙江北仑区医保中心: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医疗制度将并轨 记者从浙江北仑区医保中心获悉,今年9月1日起,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将并轨,出台新的城乡居民医保,将实现缴费、待遇、补助的城乡一体。   6月15日起,市民可以在街道、镇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手续。各类在校学生6月8日起则通过所在学校统一办理。   参保人群范围扩大   区医保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新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对象分为两类,与城镇居民医保相比,参保对象范围扩大了:一类是未参加职工基本或住院医疗保险的,宁波市户籍6周岁以下婴幼儿和宁波户籍18周岁以上的城乡居民。而原先的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户籍限于非农户籍。   另一类则是各类全日制高等院校、技校、中学(含职业中学)、小学在册就读的学生;本市户籍6周岁(含)以上、18周岁(含)以下未在本市入学的其他未成年人。要注意的是,各类人员的年龄计算以201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   参保缴费本月开始,已参保新农合人员暂不参加   据了解,各街道、镇在6月15日至7月27日工作日期间,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学生的参保则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学生过渡参保缴费办理时间为6月8日至7月8日,第二阶段学生过渡参保缴费办理时间为9月1日至10月27日,中小学、高等院校的在校学生可于相应时间内通过学籍所在学校统一办理参保或续保手续。新学年入学新生及因各种原因未在第一阶段办理参保(续保)手续的学生,在第二阶段通过学籍所在学校补办参保(续保)手续。 [1][2]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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