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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慢性病医保政策

2016-10-21 08:00:14 无忧保
广州慢性病医保政策  一、什么是指定慢性病? 答:指定慢性病是指按照《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的规定,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具有病程较长、发病率较高、对生活质量影响较大、需长期门诊用药维持治疗且医疗费用较高等特点的慢性疾病。   二、目前,指定慢性病病种有几种?   答:从2010年10月1日起,在原7种指定慢性病的基础上增加10种,合计共有17种:   原有的7种指定慢性病:高血压病、冠心病、糖尿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帕金森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精神分裂症;   新增的10种指定慢性病:慢性心力衰竭(心功能Ⅲ级以上)、心脏瓣膜替换手术后抗凝治疗、癫痫、慢性活动性肝炎(乙型)、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肾小球肾炎、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阿尔茨海默氏病、情感性精神病(躁狂发作、抑郁发作及双相障碍)。   三、什么是指定慢性病门诊专科药品目录[1][2]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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