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经办管理服务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20号),我们制定了《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二○○七年九月四日
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经办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20号)精神,切实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保证试点工作顺利开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经办管理服务的基本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1][2]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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