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门诊大病医疗证》


如何办理《门诊大病医疗证》
参保居民患五种门诊大病(恶性肿瘤、白血病、重症尿毒症、器官移植(限肾移植)再生障碍性贫血),需要门诊治疗的,持本人医疗保险卡、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近期诊断证明、住院病历复印件(或出院小结)及相关检验、化验报告,报市医保中心组织专家鉴定后,领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医疗证》,持证到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符合规定的门诊费用可列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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