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201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已全面开展并将于2016年2月29日结束,市人社局提醒尚未参保或参保扣费不成功的城乡居民抓紧时间,尽快前往当地镇(街)人社所进行参保缴费,确保正常享受201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近年来,我市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项待遇水平,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2015年共有640多万群众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参保城乡居民在乡镇卫生院住院报销比例达90%,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达38万元,待遇水平达全省中上水平。
为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持续稳步发展,根据中央和省的统一要求和部署,我市2016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调整到每人每年120元。这是中央和省统一规定的标准,我市必须严格依照执行。市人社局提醒尚未参保或未被成功扣费的城乡居民,抓紧在最后期限内,尽快到所在镇(街)的人社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