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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我州新增6个病种城镇职工门诊特殊慢性病

2016-11-04 08:00:12 无忧保

近日,昌吉州出台城镇职工门诊特殊慢性病惠民新政策,州人社局印发了《关于新增自治州城镇职工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的通知》(昌州人社发〔2015〕142号)文件,从2016年1月1日起,增加慢性肾炎、肾病综合症、慢性肾功能衰竭、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减退、重症肌无力等6个门诊特殊慢性病补助病种。新增病种实行年度限额补助,年度限额内慢性病合规门诊药品费用报销70%,个人自付30%。各病种年度补助限额为慢性肾炎3000元/年、肾病综合症3480元/年、慢性肾功能衰竭5040元/年、甲状腺功能亢进2400元/年、甲状腺功能减退1200元/年、重症肌无力1800元/年。提高2个限额病种补助额度。将原限额病种Ⅰ型Ⅱ型糖尿病、冠心病(仅限冠心病支架或搭桥术后)2个病种限额提高到5040元/年。

此次惠民新政策的出台,将减轻我州参保职工患慢性病医疗费用负担,提高自治州医疗保险保障水平,预计增加医保基金支出达1750余万,将使1万余名参保群众受益。

(昌吉州人社局医疗生育保险科 乔隆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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