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7月1起,我市正式启动了与兰州市7家定点医疗机构和海南省的城镇职工医保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异地安置人员在上述两地的医疗机构就医可即时结算,不再像以前一样持报销凭证回到参保地进行手工报销。
随着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逐渐深化,跨地区就医人数不断增加,异地就医和即时结算已成为全社会和广大参保人员共同关注并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长期以来,我市参保人员在统筹地区外发生的医疗费用采取个人垫付、事后报销的方式,一定程度上延长了参保人员报销医疗费用的时间,增加了个人负担。此次启动安置在海南省和兰州市的参保职工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管理,拉开了我市异地安置人员就医直接结算的序幕,推动了省内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进程,给参保职工带来了更多的方便和快捷,解决了个人垫付资金大、报销周期长的问题,省去了许多中间环节,真正实现了便民利民。
今后,我市将积极总结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成功经验,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完善异地就医结算平台,争取在更多的省市建立异地结算,推进实现全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