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进一步加大医疗救助力度


近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等联合出台《关于调整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对我市现行医疗救助政策进行调整。 1.将资助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的范围,由城乡低保人员扩大到城乡低收入人员;鼓励区县将医疗救助范围扩大到因灾难性卫生支出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人员。 2.将门诊救助和住院救助比例由60%提高到70%,封顶线分别由2000元、30000元提高到4000元、40000元。 3.将重大疾病救助病种由原来的9类80多种扩大到15类134种,救助比例由70%提高到75%。 4.医疗救助受理审批时限由按季度办理调整为按月办理,社会救助对象可直接到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方便困难群众享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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