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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201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缴费政策通告

2016-11-06 08:00:11 无忧保
    

  潮州市201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缴费政策通告


  各位城乡居民:


  根据潮府〔2011〕33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市201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缴费标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A档(每年60元/人)、B档(每年120元/人)。


  二、办理时间:2015年9月1日至11月30日。其中办理新参保或变更手续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31日。


  三、缴费方式:以家庭为参保单位缴费的类型,应及时到户籍所在地经办服务网点办理相关手续;原参保家庭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办理变更手续的,视为续保;各参保家庭应及时在扣款账户中存入足够金额以便按规定扣缴,否则视为自动停保。以村(居)委会为参保单位缴费的类型,由所属村(居)委会统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有关参保缴费详情,请咨询各县区社保局,或登录我局网站www.czsbj.gov.cn查询。


  咨询电话:


  潮安区社保局:5812269   饶平县社保局:7802742


  湘桥区社保局:2213104   枫溪区社保局:6887818


  潮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5年8月31日

标签:   医保参保缴费基本医保医保参保缴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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