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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医保查询

2016-11-07 08:00:12 无忧保
    

  通辽医保

  

名称:通辽医保

  地址: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和平路(南)616号

  邮箱地址:tlyb6386577@126.com

  官方网址:http://www.tlgov.cn/index2/index.asp?listid=104

  通辽市医疗保险管理局为通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所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成立于2000年11月,原名“通辽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2006年5月更名为“通辽市医疗保险管理局”,机构规格暂定正科级,办公地点在市人才劳动力市场一楼大厅和四楼。单位现有工作人员25人,领导班子3人,内设四科一室,即征缴科、医审科、基金科、信息科、办公室。

  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通辽市有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对各旗县市区医疗、生育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2、在市本级范围内核定参保人员缴费基数,审核其医疗保险待遇;

  3、协议管理市本级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提供的医疗保险医疗服务,与其结算医疗费用;

  4、管理市本级医疗保险基金;

  5、维护市本级医疗保险计算机网络系统;

  6、全市医疗、生育保险基金财务统计分析。

  联系地址: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和平路(南)616号

  通辽市本级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标准

  参保单位符合医疗补助范围的人员,在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保险支付标准的基础上,对其个人按规定比例负担的医疗费用,予以补助。

  (一)符合医疗补助范围的人员补助50%,综合报销比例达到80%。对于超过大额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并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诊疗项目、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医疗费用,按照50%标准补助,补助最高限额为5万元。

  (二)医疗照顾人员副处级以上干部、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补助60%,综合报销比例达到85%。

  (三)医疗照顾人员副地级以上干部,有正高级职称、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国家和自治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及受国家和自治区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补助90%,综合报销比例达到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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