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东至县民生办了解到,为不断提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建设,从今年7月1日起,该县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业务并入新农合进行统一管理,实现“二险合一”。
两项民生工程合并实施后,将在机构管理、筹资时间及标准、补偿待遇等方面实现“八个统一”,确保合并后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规范化运行,切实减轻群众缴费负担,方便城乡居民就医和报销,进一步增强基金整体抗风险能力,提高筹资标准和补偿待遇。
据了解,截至目前,东至县新农合参合人数已达48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4.4万人,累计支付补偿资金7700万元。(池州日报)
东至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二险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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