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整合将于2014年完成,新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将于2015年1月1日全面实施。记者从全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整合工作动员会议上了解到,我市新农合与居民医保整合列出时间表,2014年全面完成整合工作,2015年起实
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
险制度和市级统筹。
整合原因两套制度待遇不一部分居民重复参保
为何实施多年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要整合?记者了解到,整合的迫切性和必要性主要在于两套制度缴费不一致、待遇水平不统一、部分居民重复参保报销等多种因素。
我市新农合制度建立于2003年,目前实行区(市)级统筹,参保居民430万人。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建立于2007年,目前实行市级统筹,参保居民80.8万人。这两项制度建立以来,覆盖面不断扩大,筹资标准逐年提高,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已建立起由政府和个人共同筹资,以保障住院和门诊大病为主的医疗保障制度,有效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特别是2009年新医改启动以来,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作为医保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5%以上,有效降低了城乡参保居民因病致贫和返贫的风险,成为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惠民工程。
但同时,随着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的推进,两套制度独立运行的弊端日益显现,主要在于:一是缴费标准不统一,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标准不统一,待遇水平不统一,影响社会公平。二是部分城乡居民重复参保、重复报销、财政重复补贴。三是城乡制度分割,信息系统不统一,参保群众就医报销不方便。四是两个部门分别经办管理,造成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这些问题的存在,主要原因就是管理体制的不统一。完成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整合,可以从制度上消除上述弊端,破除城乡医保制度壁垒,更好地缩小城乡差距,体现社会公平,提高服务效能,惠及广大城乡居民。
整合进程新农合管理和经办移至人社部门
记者了解到,2013年以来,市医改领导小组牵头就建立城乡一体的居民医保制度进行了专题调研论证,市长专题会也做了认真研究。2013年11月22日,省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作出在全省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建立城乡一体的居民医疗保险的决定,并下发了专门意见。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决定,2013年12月27日,市政府召开第35次常务会议,通过了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整合的意见,决定将新农合管理和经办职能移交人社部门承担,并进行制度整合。
据悉,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整合工作的任务目标是:整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现基本制度、管理体制、政策标准、支付结算、信息系统、经办服务的“六统一”,建立起符合青岛实际、统筹城乡、惠民高效、公平可及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最大程度惠及全市广大参保居民。2014年全面完成整合工作;2015年起实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市级统筹。
整合时间表今年9月城乡居民按新标参保缴费
在动员会议上,我市明确了整合工作的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具体包括:机构编制部门要抓紧明确原新农合职能、机构、编制等划转事项,由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新农合移交实施方案,确保2014年1月底全面完成有关职能、机构、编制、人员、基金、资产、档案、信息数据的移交工作。按照全省统一部署,2014年8月底完成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信息系统改造升级,12月底完成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信息系统改造升级。保持政策连续性,职能、机构、人员、基金整合后至新制度实施前,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双轨运行,政策不变。2014年6月底,制定出台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确保9月1日按统一政策组织城乡居民参保缴费。2015年1月1日全面实施新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
整合标准
总体待遇不降低并略有提高
我市从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标准设计等多方面进一步明确了整合工作的主要内容。其中,最受老百姓关注的是待遇标准问题。据悉,此次整合坚持总体待遇不降低并略有提高的原则,按照统一制度、均衡待遇、稳妥过渡的思路,统筹设计城乡一体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我市将城镇居民医保基金和新农合基金合并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新农合基金(含大病保险资金)随职能、机构和人员一并移交,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统一管理。同时,按照标准统一、资源共享、数据集中、服务延伸的要求,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管理信息系统,建立起覆盖城乡的医疗保险信息网络。各级要加大资金投入,建立起统一的居民参保人员数据库和药品、诊疗项目、服务设施范围目录数据库,并实现信息系统与所有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的联网。大力推行社会保障卡的发放应用,实现参保人持卡就医结算。
据记者了解,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制度的整合不是简单相加,而是在统筹层次、筹资标准、三个目录、待遇水平、基金管理等各方面实现全面统一。
整合规模
2014年医保仍双轨运行
据悉,此次整合工作涉及全市500多万参保群众及其家庭的切身利益,为加强对整合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成立市医保城乡统筹工作联席会议,编制、发展改革、医改、公安、教育、监察、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审计、物价、老龄、政府督查等部门参加,办公室设在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各区、市也要建立相应的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作机构,把整合工作作为今年的一项紧迫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详细的整合方案,与医改、社会保障其他工作统筹安排、协同推进。
根据我市安排,2014年是新制度实施前的过渡期,各区(市)、镇(街道)、村(社区)、基层卫生院和卫生室、第三方保险公司等从事新农合工作的机构、人员和职责继续保持不变,收支、结算等经办工作继续保持不变,确保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和就医报销不受影响。
新农合与居民医保整合列出时间表总体待遇不降低并略有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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