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线广播站
商报记者 叶惠娟
重庆商报讯 昨日,记者从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安排的通知》,将对我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放心保)住院支付最高限额进行调整。从2013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住院年最高支付限额由一档7万元、二档11万元,调整为:一档8万元、二档12万元。也就是说居民住院可报销限额提高了一万。
市社会保险局已及时维护医保信息系统,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已分别落实到了有关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确保参保居民及时享受医保待遇。
标签: 支付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