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该大病保险实行市级统筹,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参保人。在参保(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经基本医疗保障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对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上一年度全市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参保对象,给予二次补偿,实际补偿比例不低于50%,且医疗费用越高报销比例越高。大病保险所需资金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参保城乡居民享受大病保险不需要另行支付任何参保费用。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法定招投标程序,确定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资兴支公司为承办机构。
此外,该大病保险赔付起算时间是从2013年1月1日开始,今年1-6月期间大病患者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均可享受大病医保的追补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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