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漏检复检的患者是指2007年、2009年和2011年开始享受慢性病待遇至今的特殊慢性病患者。取得医保慢性病待遇的参保人员,每季度可获得450元或600元补贴,待遇期为两年,看病就医负担进一步降低。按规定,两年后,这部分人员必须参加复检,符合条件的可继续享受待遇。此外,已经复检的参保人员如果对复检结果有异议,可于今明两天到原复检医院填写《哈尔滨市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鉴定复检表》,申请重新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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