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丹桂街道办劳动保障所所长龚萍告诉记者,去年7月19日,自贡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发布了《自贡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统筹管理试行办法》。该通知规定,全市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看病时所发生的,符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支付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用,其门诊统筹基金按50%报销,单次报销金额不超过50元。即:一次门诊费用超过100元的,最高报销金额不超过50元;一次门诊费用不足100元的,按50%比例报销。个人全年累计门诊最高报销限额为200元。
龚萍说,初始门诊费用报销前,参保人员在居住地就近选择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在校(园)学生由学校统一在参保地就近选择一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本人的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约定医疗机构,确定方式以首次使用医保卡门诊就医为准。在非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或未在约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发生的费用由个人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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