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画日前,保监会召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会议,部署保险业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不少保险公司紧锣密鼓加快筹备,以期在大病保险这片新业务领域大展拳脚。
记者了解到,政府向保险公司购买服务并非新构想。目前,全国已有24个省份的部分市县进行了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的探索,16个省份中的部分市县进行了新农合大病保险的探索。先后涌现出著名的江阴模式、湛江模式、洛阳模式和太仓模式等,都为大病保险的推广提供了有益的经验。而近年来脱颖而出的襄阳模式,因其“六个统一”化解大病医保经营风险而成为典型范例。
据介绍,湖北省襄阳市医保局从2010年起,以人均20元的标准,从医保基金中筹资,通过招标方式委托阳光人寿经办城镇居民大额医疗项目,逐步形成政府主导,医保局、财政部门监督执行,保险公司经办的商社合作模式。
2010年大病保险赔款限额为3-8万元,2012年补偿上限提升到9万元。参保人员从2010年的22万人逐年提高到2012年的28万人(含3万新农合参合农民),保险责任也从单纯的大额补充扩充到了意外险。
襄阳市医保局副局长冯强对记者表示,由保险公司经办大病保险是一种多赢的合作模式。对于政府来说,大大节约了人力和物力,提高了行政效率;对于患者来说,有了保险公司严格把关,能够减少医疗支出,得到更加便捷的医疗服务;对定点医疗机构来说,有了稳定的医疗费用来源,减少了医患矛盾;对于保险公司来说,提升了企业的品牌知名度,也能带动其他险种发展。
业内一致认为,在保险公司与政府合作时,风险之一是保险公司无法对医疗机构进行有效监督。阳光人寿湖北分公司总经理胡柏保告诉记者,他们破解这一难题的办法是派员工进驻,与医保部门合署办公,并有针对性地详细制定了风险管控措施和数据监控模型,与襄阳市医保局共同对项目进行管理。在管理过程中,统一征缴、统一政策、统一人员调配、统一系统管理、统一医疗管理、统一支付标准。在合理支付的同时降低了成本,完全控制住风险,保证大病保险业务保本微利运行。
记者了解到,目前保监会正在加紧制定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细则。“目前地市之间差异很大,以地市为单位进行统筹,积累经验后在更大的范围进行统筹是未来的趋势。”胡柏保说。
襄阳模式:“六个统一” 化解大病医保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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