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发布《关于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把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制度体系。不论是北京籍还是外地农民工,均按本市城镇职工标准参保缴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出资,与城镇职工执行统一的医保制度。
4月起,按照北京职工医保缴费标准,用人单位按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10%缴纳,个人按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2%和每人每月3元缴纳。此外,统一建立个人账户,统一办理社保卡。目前在京农民工约有150万人,今后,他们与其他参保职工一样可选择4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实现“持卡就医,实时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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