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鲁哲) 记者昨天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本市首批5家开设在零售药店内的中医门诊部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即日起,医保参保人员可持医保卡在这5家中医坐堂门诊部就诊,发生的中药饮片和中药煎药费用纳入医保结算。普通门诊医保支付标准参照一级医疗机构执行,专家门诊诊疗费医保不予支付。
5家中医坐堂门诊部纳入医保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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