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7月26日讯 27日-29日,哈尔滨市对2007年和2009年已享受特殊慢性病待遇,但仍未参加2011年度复检而导致漏检的慢性病患者进行补检。
参加补检的特殊慢性病患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与本人病情相关的近期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专用章)或门诊病历及其他相关医学辅助检查材料。
哈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慢性病复检27日补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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