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医院社保卡刷卡机
昨日下午,东莞市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了《东莞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从进一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初步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等五个方面,明确了我市近期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方向。
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
《方案》要求,进一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建立和完善我市医疗保障体系。根据我市经济发展情况,特别是不同社会群体的收入状况和生活水平,设计多种不同的补充医疗保险,力争实现所有参保人都享有补充医疗保险。
充分发挥身份证的身份信息记录及识别功能,通过信息系统联网登记、结算实现参保人员就医“一证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实行直接结算。根据国家、省具体意见制定以农民工为重点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解决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建立异地就医结算机制,制定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异地就医结算办法。
个人享受参保扩至全家
新医改实施后,医改补助将明显提高,2010年,各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助标准将由2008年的11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以上。对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住院费用,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不低于80%,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10万元;2010年,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15万元。
此外,医改覆盖面将由原来的个人享受参保扩大到全家,医疗保险参保人个人账户资金可以供家庭成员看病购药、健康体检及中医治病。
在校学生纳入医保范围
在扩大参保人群方面,新医改方案将我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纳入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个人应缴纳的保险费及按规定应由其个人承担的医药费用,逐步通过医疗救助制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和社会慈善捐助等途径给予帮助。
在出生3个月内按规定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新生儿,医疗保险费从出生之日起开始计征,其出生到参保前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可享受医保待遇。
今年开始,寮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设高血压俱乐部,对辖区内患病人群进行跟踪服务,这个方式将在全市推广,全市396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高基本医疗及对慢性病的诊疗服务、跟踪管理能力,并设立“家庭病床”,医药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报销范围。
加大投入为弱势人群参保
目前,东莞仅有一个医疗救助基金,但对于庞大弱势人群的医疗需求来说,仍是杯水车薪,在新医改方案中,针对社会弱势群体和贫困人群,市民政局、社会保障局、卫生局、财政局负责完善医疗保险与医疗救助的衔接与合作,加大财政资金投入,为全体困难居民参加社会基本疗保险,对医疗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费用给予医疗救助,并逐步提高救助标准。鼓励引导各类组织、个人兴办慈善医疗机构、建立慈善医疗基金,积极发展社会慈善医疗救助。
在深莞惠三市大融合的背景下,三地医保和卫生部门还将建立医疗保险共同体,为参保人提供联网结算、信息查询等服务,届时东莞参保人,可凭社保卡到深圳和惠州的定点医院进行结算。
初步建立基本药物制度
《方案》提出,为扶持我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发展,建立市基本药物储备制度,在我市基本药物储备中,增加我市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品种比例。鼓励、引导我市药品经营企业建立现代物流经营管理模式,规模化配送基本药物。今年起,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及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
基本药物全部集中采购
东莞将制定和完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办法,执行全省制定的药物阳光采购规定,按照全省的药物采购价格和配送费标准,逐步统一药物目录、药物配送和药物结算。
对于用量较少的基本药物,可以采用招标方式定点生产。与此同时,要建立市基本药物储备制度,在省制定的药物采购办法的原则基础上,适当增加我市药物生产企业生产的品种在本市基本药物储备中的比例。鼓励、引导我市药物经营企业建立现代物理经营管理模式,规模化配送基本药物。
患者可凭处方在零售药店购药
将加强基本药物的生产经营监管,严格落实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和药物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全面推行药物质量受权人制度,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值得注意的是,为确保医疗机构按照国家、省及市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目录规范使用,保证患者可凭处方在零售药店购买基本药物处方药。
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检测体系的建设和指导,以及基本药物生产企业的药物不良反应监测,不断完善药物不良反应检测网络,确保基本药物使用得到严格监测。
焦点三
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方案》指出,我市公立医院改革先行试点,选择莞城医院、石碣人民医院、市新涌医院和石龙人民医院作为改革试点单位。将逐步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监管机制和医药价格形成机制,探索公立医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探索建立多方参与的质量监管制度和机构,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内部比价关系,逐步将公立医院补偿渠道改为以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为主。推进医药分开,公立医院逐步取消药品加成。
政府将履行出资人职权
东莞市和珠海市是广东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副市长吴道闻在昨天的会议上坦承,建立符合本市实际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是东莞医改最大难题。
按新医改方案,政府承担举办公立医院及其资源保障的职责。按照管办分开、政事分开的原则,卫生行政部门代表政府履行出资人的职权,负责公立医院的资产管理、财务监管和医院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并承担卫生发展规划、服务要素准入、规范标准、服务监管等行业管理职能。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制订落实按规划设置的公立医院发展建设、人员编制、财政投入、医药价格、收入分配等政策措施,为公立医院履行公共服务提供保障。
面对部分公立医院面临“多头管理、职责不清”的情况,东莞将对管理在科学界定所有者和管理者权责的基础上,完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
同级医院检验结果互认
到医院看病,医生故意开“大处方”,做“重复检查”,将极大浪费医疗资源。新医改方案规定,将探索区域医疗服务联网运作,促进区域医疗服务同质化。探索推行电子医疗档案。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和适宜技术,探索“病历一本通”和区域或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此外,东莞市公立医院将以人事和绩效管理为主要内容,建立规范高效的运行机制。
按照国家和省公立医院改革的要求,积极推进公立医院的人事管理制度、绩效考核制度和岗位绩效分配制度改革。合理确定医务人员待遇水平,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加强护理人员专业素质培训,发展专科护理,提高护理水平。
探索单病种收费制度
从今年起,东莞将推进医药分开工作,通过试点探索,全市公立医院会逐步取消基本药物药品加成,减少15%左右的加成费用。医院由此减少的收入或形成的亏损通过增加政府投入、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和增设药事服务费等途径同步解决。并结合公立医院改革的统一部署,逐步向全市推广。药事服务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在规范部分病种的服务内容和制订诊疗行为规范的前提下,探索对个别病种按单病种收费。从2009年起,将大部分常见病处方药纳入政府定价范围。制订药品统一流通差率,实行药品供货价备案制,对药品实施差别定价。
东莞还将改革公立医院监管机制,实行属地化行业监管。
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
《方案》提出,将逐步把公立医院补偿渠道改为以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为主,建立政府保障的财政体制。政府负责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偿等,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公立医院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
市重点建设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石龙人民医院、太平人民医院、肿瘤医院、精神病院、妇儿医院、传染病院和慢性病防治院为市级医疗中心,提供疑难病症诊治和专科医疗服务,并承担医学科研和教育任务。
焦点四
社区医疗服务覆盖全市
目前,我市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53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社区门诊保障整体运作平稳、有序。《方案》要求,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强基层医药卫生队伍建设,实现全市社区卫生服务全覆盖的整体目标,并根据省实施方案要求提出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和运行机制。
中医可到药店“坐堂”
《方案》表示,各级财政共同支持经济欠发达的镇(街)医院和条件较差的医院建设,三年内要有较明显的实际效果,进而实现全市社区卫生服务全覆盖。
同时,要加强基层中药物服务体系建设,实现所有镇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有规范化的中医科、中药房。开放药物零售企业设置中医坐堂医诊所试点。
到社区门诊看病,可享受零差价药费,但老百姓最担心的,还是医生的水平问题,因此加强基层医药卫生队伍建设,成为新医改方案的重中之重,《方案》鼓励医学院校毕业生和执业医师到经济欠发达镇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工作。
为了加强基层医药卫生队伍建设,《方案》提出,制订人才队伍培训三年计划,为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保险定点药店培训专业技术人员。
东莞将加大上级医院对下级基层医疗机构的帮扶力度,每所三级医院要与2~3所镇医院、每所镇医院要与本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长期对口协作关系。
社区医生薪水向事业单位看齐
《方案》称,市、镇两级财政负责对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经费及所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按定额定项和购买服务等方式补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所有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继续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引人注意的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务人员的工资水平要与当地事业单位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
焦点五
促进基本公共卫生覆盖城乡居民
《方案》要求,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逐步在全市统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到2011年农村地区建档率达50%,城市地区建档率达70%。按项目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11年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达到人均30元以上。
全市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东莞将启动6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莞籍妇女孕前早期补服叶酸,为莞籍困难白内障患者复明,莞籍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政策内怀孕的莞籍(农村)妇女住院分娩补助等。
继续实施结核病和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控、职业病防控和国家免疫规划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对可疑肺结核病患者实行免费检查,对肺结核病人实行免费药物治疗和随访检查。
逐步在全市统一建立符合国家和省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到2011年,农村地区建档率达到50%,城市地区建档率达到70%。定期为65岁以上老人做健康检查,为3岁以下婴幼儿做生长发育检查,为孕产妇做产前检查,为高血压、糖尿病人群提供社会病例管理指导。
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由政府安排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人员经费、发展建设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由政府预算全额安排,其服务性收入上缴财政专户或纳入预算管理。按项目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09年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达到人均25元以上,2011年达到人均30元以上。
医改涉及五大焦点:家庭病床将纳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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