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作为全国医保改革试点城市,从08年起医保个人账户分设一、二级,二级账户为上年度积累额超过3000元以上的部分,其余为一级账户。当年补缴、继承、受赠的账户基金划入一级个人账户。
按照新政,一个家庭中,丈夫在单位参保,个人二级账户有结余,而妻子因为失业个人缴纳参保费用,这时丈夫可以从二级账户中划出资金,帮助妻子缴费参保。再比如参保人员父母退休了,因为年老体弱经常看病,每年划入的个人账户肯定不够用。这种情况下,子女可在每年初,从自己的二级账户划出资金给父母,帮助父母支付医疗费用,减轻他们的医疗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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