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监管存“软肋”
2006年以来,关乎老百姓“养命钱”的“社保案”频繁发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也凸显出我国在社保资金的运行、管理方面的“软肋”。
挪用医保金牵出“案中案”
12月24日,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宁夏挪用医疗保险金第一案,在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据检察机关查明,2004年春天,徐福宁得知其哥哥徐福新担任负责人的石嘴山市医保中心管理的医保基金有企业缴纳的银行承兑汇票,遂产生借用承兑汇票进行质押借款投资做生意之念。
2004年8月,徐福宁从李斌处拿走两张面值共计2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并将承兑汇票委托被告人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的职员刘飞质押,刘飞又转托其朋友艾斌(系中国农业银行银川广场支行原职工)办理,艾斌将其中一张汇票在宁夏中阳物业有限公司质押了85万元。质押期间,因徐福宁没钱及时回赎,刘飞便与徐福宁协商将另一张汇票直接贴现,并约定以后交给刘飞的银行承兑汇票全部进行贴现。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3000万医保金被挪用 谁动了我的“养命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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