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讯:近年来,潍坊市立足潍坊实际,加大力度,多措并举,深入推进医保制度改革,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以大病保险、职工长期护理保险等为补充的医疗保险体系初步形成,各项制度不断完善。截至去年底,全市参保职工达到164.18万人,参保居民达到652.23万人。
调整分级诊疗医保政策。进一步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之间的报销比例差距。居民医保在三级医院的住院报销比例下调5个百分点,在一级医院的住院报销比例上调5个百分点;职工医保在二、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分别下调2个、4个百分点。同时,对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特殊慢性病医保政策进行了调整,适当提高一级医院报销比例,降低二、三级医院报销比例,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分别拉开了6个百分点和10个百分点的报销比例差。
重新调整住院起付线。居民医保在基层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由每次200元调整为首次住院200元、第二次100元、第三次住院不设起付标准,按规定下转的不承担起付标准。对按规定转诊的合并计算住院起付标准,对年度内第三次住院时选择二、三级医疗机构的,从没有起付标准分别调整为200元、300元。调整基层用药报销政策。将基层配备的高血压、糖尿病等试点病种常用药品和基本药物全部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推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潍坊市实行“总量控制、弹性结算、节约奖励、超支分担、大病年终补贴、单病种结算补充“的复合式结算办法,并针对不同就医行为和医疗机构性质,采取了按项目结算、按病种定额付费、按床日付费、按人头付费的支付方式。目前,按单病种模式结算的病种达到55类104种。今年,潍坊市将开展“日间病房”试点,将部分基本医保原本不予报销的门诊手术和少数可以门诊治疗的内科病种纳入基本医保报销范围,现已完成试点医院的初步筛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