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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养建议:不是新建医保制度而是加强社会服务

2016-11-21 08:00:12 无忧保

3月9日讯:3月8日15时,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邀请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李斌、副主任马晓伟和副主任王培安就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李斌表示,我们国家的老年人口是世界上最多的,因为我们人口基数就大,所以我们碰到的每一个问题的总量总是最大的。要解决这个问题,只靠医疗服务、我们盖多少医院、再培养多少医生仍然不够用。无论是居家养老还是进机构养老,没有医疗服务的保障,老年人不安心,子女们不放心,所以就得把这两者结合起来,把资源进行统筹,实行医养结合的方式,来解决老年人老有所医、老有所养的问题。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年底,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经达到2.12亿,占总人口的15.5%。预计到2035年,中国老年人口比例将会占总人口的20%。

该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养老模式?唐钧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始终坚持提倡,居家或者社区的养老形式比较适合中国的国情。他说,随着年龄的增长,有一部分退休人员身体状况不灵了,有部分失能,有的完全失能,在这样状况下,比较好的一个政策框架应该是,健康的和轻微失能的老人可以居家养老,就是在社会服务和社区服务支持下的居家养老。区别于靠子女赡养的家庭养老,居家养老是住在家里养老,不仅有子女对他的生活照料,还有相应的社会服务和社区服务来承担一部分的服务功能,因为在现代社会年轻人工作都比较忙,就希望有一部分功能能够转移到社会上去。

第二个是社区养老,那么根据当前国际经验,一些发达国家都在社区层面设立了很多社区服务,针对部分失能老人的,建立一个小机构叫日间照料中心,也可以理解为托老所,白天把老人送过去,在那有人照顾,子女可以安心上班,晚上把老人接回家去安享天伦之乐。现在在美国、日本还有欧洲都基本上实行这样的模式,老人到最后的时候还是会完全失能,生活不能自理,一天24小时需要有人陪护照料,这种情况下还是要送到养老机构去比较好,因为养老机构相对来讲比较专业,这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来说非常重要。

对于完全失能老人,唐钧认为长期照顾保险更适合。他说,如果要建立一个保险制度的话,首先要针对其中最困难的这一部分人,针对这样的保险制度,目前我们还没有经验,将来会逐步扩大范围,结合目前整个国家的经济形势,用这样的策略比较合适。

去年底,国家卫生计生委等8部门共同起草的《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公布。有观点指出,“医养结合”的缺陷在于,各项服务资源融合不够,服务之间缺乏有效衔接、监督机制、服务模式及管理体系也不健全。

对于“医养结合”,唐钧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说,老人到了需要长期照顾的时候需要社会服务,究竟选择养老院还是医院这是要加以区分的。据唐钧的调查,相对比选择医院的模式,去养老院要便宜30%左右。

唐钧之所以提倡去养老院的模式,因为老人最需要的其实不是治疗,而是对很多慢性病和老年病的护理康复和生活照料。根据媒体报道,2009年到现在,医疗费用从1.6万亿涨到了3.5万亿,涨幅达到119%。因此,唐钧建议,我们要建立的新的制度不应该是医疗保险,而是加强社会服务。他举例说,在某一线城市,医疗人员上门打针,需要收服务费为每次60元,但如果是由养老机构里的医护人员上门服务,服务费为每次3元,收费差距非常大。

因此,唐钧强调,根据国外经验,为了减轻医疗保险的负担,专门建立了长期照顾这样一种社会服务,但这不是医疗服务,不是以治疗为目的的,这样的话就可以把成本的费用降下来,目前我们的医疗保险比较脆弱,因此建立一个长期照顾服务和长期照顾保险,这是非常重要的。

标签:   医保制度社会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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