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讯:昨日,记者从市委编办获悉,市政府再取消、调整市级行政审批事项133项,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据了解,本次调整,共取消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批等12项行政审批,下放临时用地审批等10项行政审批到县市区办理,将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等7项行政审批调整为工商登记后置审批,将市级权限内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审批等4项行政机关内部运转的审批职权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等。调整后,市级保留行政审批事项201项,较调整前减少32项,且全部为行政许可,今后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
2015年,宜昌市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深入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采取单设、挂牌等方式,在30多个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市直部门设置行政审批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