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讯:记者昨从义乌市医保处获悉,义乌自去年下半年执行15种大病保险药品报销政策以来,已有75人次办理了大病保险病历证书,涉及费用259.25万元,报销99.18万元,大大减轻了患者经济负担。
据悉,去年10月,省人社厅等四部门共同下发了关于加强罕见病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目前病种范围暂定为戈谢病、苯丙酮尿症、渐冻症3个病种,而思而赞、科望、利鲁唑等药品为这三种疾病的特效药,相关待遇从今年1月1日起实施。享受对象为参加义乌市基本医疗保险,并获得浙江省户籍5年及以上的患者;或参加义乌市基本医疗保险,年龄不满5周岁,其父母一方获得浙江省户籍满5年的浙江省户籍患者。
义乌市医保处有关负责人提醒:患者须到浙医一院、浙医二院、邵逸夫医院等指定医院进行诊断,并携带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及相关病历资料到义乌市医保处审批,同时须在指定医院复检。“合规费用达到起付标准,这些药品按50%比例报销。”
标签: 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