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昌讯 阳丽、记者黄培红报道:15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从今年起,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8~10万元,其中省本级2012年达到10万元;各设区市将分两年到位,2012年8万元,2013年将达10万元。
据介绍,目前我省参加医保城镇职工达到了553万人,去年通过建立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标准统一、待遇水平统一和信息系统统一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设区市级统筹等制度,实现市级医疗保险“一卡通”即时结算,改变分属133个统筹单位的城镇职工跨县区看病、报销不方便的问题。
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医保最高可报销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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