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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正式启动城镇居民医保补偿工作

2016-11-24 08:00:13 无忧保
  东方市作为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4个试点市县之一,今年9月1日将正式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工作,将医疗保险覆盖率扩大到所有城镇居民,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组成部分,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和管理,个人、家庭和政府共同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凡是有本市非农业户籍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中小学校在校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都是参保对象。

  根据要求,东方市2007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总体任务目标是参保人数要达到3.8万以上,参保率达到90%以上,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目标。

  同期声:省卫生厅合作医疗处处长:曹江

  在7月11日召开的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动员会上,副市长李显民作了动员讲话,会议层层分解了工作任务,市政府同各乡镇签订了目标责任状。并成立东方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委员会。由市委副书记、市长谭灯耀担任主任。

  谭灯耀在动员上强调,各相关部门要借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成功经验,大胆探索、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建立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医疗保险体系,按照有关制度的要求、精心组织,认真实施,把好事做实、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目标。

  会议由市委副书记吴苗主持、参加会议的还有市委常委、八所镇党委书记袁斌。

 
    东方市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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