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年限与报销比例挂钩
记者从金华市医保处获悉,金华市区2007年度大额医疗补充保险7月1日开始办理,截至7月31日,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均可购买该保险。
据悉,此次金华市区大额医疗补充保险内容有所调整:购买年限与报销比例挂钩,首次购买或中断后再次购买的参保人员,当年保险额内的医疗费用只按60%报销,连续购买5年及以上的可报销90%,购买10年及以上的可报销95%;市区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连续不间断购买5年以上的,在一个医保年度内(当年的7月31日至第二年的6月30日)发生的住院费用和特殊病种门诊费用(基本医保和大额医疗补充保险支付范围内的),个人自负超过3000元以上的部分可报销80%。
金华市医保处工作人员介绍,大额医疗补充保险以其购买条件低(无须体检、不分城乡,只要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均可购买)、缴费额度小(每份80元)、保障程度高(每份保险额最高8万元)、购买份额“零限制”(一人可购买多份,多买多享受)等特点,广受参保人员的青睐,购买人数逐年增加。
据统计,2006年度金华市区购买人数达115251人,比上年度增加10607人,其中购买两份以上的有6000多人。在2006年度内,金华市区共有836人次享受了高额费用报销待遇,累计支付大额医疗保险基金921万元,有效减轻了大病、重病参保人员的高额医疗负担,减缓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
浙中新报
金华市区大额医疗补充保险7月1日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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