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合同案一石激起千层浪
重大疾病险的纠纷一直是行业的一个难题,而真正将此事推向高潮的是年初的起诉事件———6位深圳投保人向友邦深圳要求解除重疾险保险合同并返还保险费。他们认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友邦深圳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合同中一些条款明显有失公平。这也是中国首例没有具体的理赔纠纷而是针对合同条款的重疾险诉讼。
许多投保人以及业内专家回应认为,在现有条款下重大疾病险基本等于“死亡险”。因为保险公司的重疾险合同对疾病的诊断和治疗限制太多,许多苛刻的规定细化到用何种方式治疗才能得到理赔,活着就几乎拿不到赔偿。
重疾险定义至今模糊不清
“重疾险只保死亡不保健康的说法是不准确的。”昨天,人身保险监管部制度处处长王治超就人们对重疾险的指责作出回应。他告诉记者,2000年至2005年间中国人寿康宁终身和定期险的赔付已经达到53.54亿。这说明市场上的重疾险不只保死亡,也保疾病本身。
尽管如此,保监会相关负责人并不否认重疾险的缺陷,他介绍,重疾险是1995年才从欧洲和东南亚流入传入中国的,本身就存在严重水土不服。每家公司对重疾的理解都有所不同,甚至连重疾定义至今都是模糊不清的,更不要说条款设置。
重疾险标准将出台五项举措
针对社会对重疾保险的声讨,保监会昨天正式宣布,今后将力推五项举措来解决现有重疾险存在的问题。
第一,重疾险审批制度改革,有医学背景的专家将参加,多家公司的精算师也会同时参与。
第二,重疾医务标准将于近期出台,其中对什么是重疾,重疾的种类数量等都有明确规定。
第三,许多重疾产品消费者是在被误导的情况下购买的,保监会提出今后将对销售人员分级分类考试。
第四,现有重疾险都是各公司自己核保,今后核赔核保的标准保监会将出台一套标准流程制度参照。
第五,健康保险不同于其他的保险产品和寿险产品,是通过保险的手段解决医疗制度中的诊疗行为,重疾险也不只是保险业一个行业的问题,必须要各行业合作,如医院的管理式医疗等。
傅洋
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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