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讯:为进一步促进医保定点单位提升医疗保险服务质量,保障参保人员得到合理的治疗与购药,缙云将对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进行2015年度信用等级评定工作。
该项工作采用先由定点单位自评打分、再由评定小组现场考核并结合日常监管记录的方式,从2015年12月下旬开始到2016年3月结束。县人力社保局对本次评定结果给予全县通报,并按规定实行分级管理。
据悉,具备缙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单位资格、并按规定提供基本医疗保险服务满一年的各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均要参加信用等级评定。定点医疗机构重点对就医管理、处方管理、病历管理、数据指标、目录管理、相关指标与同级同类医疗机构的比较、信息管理、基础管理、配合管理、社会评价等方面进行评定,定点零售药店主要从购药服务、处方管理、规范操作、信息管理、基础管理、药品管理、社会评价等方面进行评定。定点单位信用等级设定为A、B、C级或无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