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参保人员不断增多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方便参保人员就医购药,根据《江西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实施细则》和《萍乡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逐步完善医疗保险定点药店申报制度,建立严格的医疗保险定点药店准入机制。
凡药店申请医疗保险定点的,除对药店的基本资料进行审查外,还突出强调了药店的营业面积(城区连锁药店不低于80平方米、乡镇不低于60平方米),经营药品品种数目,有24小时提供服务的能力以及工作人员计算机操作技术等方面的要求和标准,如申报材料有1项达不到的,则拒绝受理。
对申报条件符合的药店,必须经现场验收和医疗保险政策专题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批准医疗保险定点。结合本区零售药店发展规划,新增加宝塔山百姓大药房、安康大药房、老百姓大药房大有市场店、天顺大药房城市风情店、天顺大药房绿茵广场店、平善堂大药房康庄店、平善堂大药房后埠店等15家大药房为定点零售药店。
目前我区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已达到45家,分布于全区各乡镇以及街道,已充分满足全区参保人员的购药需求。(安源区医保局 陈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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