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威县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并轨运行


邢台威县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并轨运行 前几天,在邢台第一医院住院的患者刘凤臣办理了出院结算,总共花了10771.97元,报销了7274.22元。“和原新农合政策比,新的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提高了10%还多,又节省了1000多元”。
4月1日起,邢台威县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正式并轨运行,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实现了无差异,且可以报销的药品品种增多,总体待遇水平有了提升。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威县是我省首个“两保合一”试点,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并轨后避免了重复参保、节省了管理成本、提高了资金的有效利用。今年,我省将继续扩大试点范围,初步完成全省“两保合一”并轨方案。
威县在全省率先迈步
突破“碎片化”,实现医保并轨,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热点问题。
国家人社部统计,目前我国的三项基本医保制度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覆盖人数已经超过了13亿人,全民医保体系已经基本形成。但是,由于城乡、地域发展水平以及身份等差异,形成了割裂的强制性职工基本医保制度和自愿性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制度以及新农合制度,待遇差别依然很大。
省人社厅医保处处长张均表示,威县“两保合一”在全省率先迈出了医保并轨的第一步。今年我省将继续推动各县市在医保并轨方面的探索、试行,年底前争取在省级层面形成初步的“两保合一”并轨方案。
威县人社局副局长于现宽介绍,威县是全省唯一的综合改革试点县,“整合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建立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险制度”是综合改革的一项内容。2014年10月,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完成机构整合,迈出并轨的第一步。“县卫生局的原新农合职能机构、人员编制、资产基金、档案信息等,整体划转到县人社局”,县人社局成为“两保合一”后的主管部门,“两保合一”为城乡居民医保。
随后,参照原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政策,按照缴费就低、报销就高的原则,威县出台了《威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全县城乡居民自2014年12月8日至今年3月,按照新办法缴费参保。据统计,参保人数达到52.5万人,比去年增加8000人。
4月1日,威县城乡居民医保结算网络平台正式运行,市级10家定点医院、县内定点医院及乡镇卫生院、410家村级卫生室全部纳入结算网,城乡参保居民开始享受无差别的医保待遇。
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医保由威县人社局主管。对此,于现宽表示,原新农合由卫生部门主管,城镇居民医保由人社部门主管,作为综合改革试点的一项内容,两保并轨最早是由卫生部门提出的,应该说两家主管部门都意识到多头管理的弊端,并轨是共同的心声。最终确定由县人社局主管有两个优势,一是养老等五项社会保障都是由人社部门主管,医保作为社会保障的一项内容并入人社部门更顺理成章;二是与作为医院主管的卫生部门相比,人社部门管理医保更独立,避免了身兼运动员、裁判员的尴尬,有利于对医保资金的监督管理。“从全国范围来看,两保并轨试点中,新农合并入人社部门的居多”,于现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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