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公务员医疗补助标准和待遇调整


太原公务员医疗补助标准和待遇调整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公务员医疗保险政策,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省直管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省直机关公务员医疗费用补助待遇水平的通知》(晋政办发〔2011〕108号),市政府决定对我市公务员医疗补助筹资标准和待遇水平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医疗补助筹资标准
公务员医疗费用补助的筹资标准按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4%缴纳。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与基本医疗保险费一并向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缴纳。
二、医疗费用补助标准
(一)起付标准费用补助[1][2]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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