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州市医疗保险卡使用管理办法


毫州市医疗保险卡使用管理办法:
1、IC卡是参保人员就医、购药和结算医疗费用的专用卡。IC卡记载参保人员医疗保险档案资料、个人医疗帐户资金和医疗费用状况。
2、医疗保险IC卡由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统一制作并,IC卡在职工参加医疗保险时发放,由参保人员个人保管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3、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就医、购药时,应出具本人IC卡和医保手册。就医、购药所发生的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凭IC卡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结算。
4、定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必须在参保人员挂号、就诊、收费、住院时核验IC卡和医保手册,发现伪造、冒用的,应扣留其IC卡并及时通知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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