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广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规范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提高医疗保险基金统筹层次,增强医疗保险基金抗风险能力,从2016年1月1日起实行“统一参保政策、统一待遇水平、统一基金管理、统一经办流程、统一信息系统”的统收统支市级统筹制度。
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含扩权强县试点县)。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对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统一管理,根据当年省、市政府下达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扩面、征缴目标任务,编制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度预算草案,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审核后执行。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收管理。从统筹之日起,区市县医疗保险局将每月征收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及利息收入等,于当月底前全部划入市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户,市医疗保险局于当月底前划转至市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各区市县医疗保险局同时向同级人社、财政部门和市医疗保险局报送当期征收情况。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度征收情况,由市医疗保险局汇总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流程统一。市级统筹后市和县市区两级经办机构将依托“金保系统”实行统一的业务经办流程,在全市范围内实现社保卡即时结算,同时按照全省标准实现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服务。
市级统筹后,我市将进一步规范管理,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增长,加强基金监管,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目前,可惠及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近20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