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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2016年袁州区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开始

2016-12-02 08:00:13 无忧保

一、参保缴费办理时间:2016年1月1日至4月30日。

二、参保对象:具有袁州区城镇户籍,且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居民;已在异地就读的大中专院校学生应到所在学校参加医疗保险,不需参加袁州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三、筹资标准:2016年度个人缴费标准(包括成年人和未成年人)为120元,政府补助380元;低保人员、重症残疾人、六类参战退役人员个人不需缴纳医保费,其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补助。

四、参保缴费方式:(1)2015年度已经缴费续保的居民,持身份证、户口本(低保证、残疾证)到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办理缴费续保手续;(2)中断参保或新参保的居民持身份证、户口本(低保证、残疾证)、银联卡等到区医保局服务大厅办理参(续)保手续,并缴纳应补缴的医保费;(3)2015年9月开始袁州区属学校已不再办理学生参保手续,区属学校学生统一转社区办理参保手续,2013~2014学年或2014~2015学年已在袁州区属学校参加了学生医保的学生,可就近到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办理缴费续保手续,未参保的学生需到区医保局服务大厅办理相关参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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