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悉,为保障安陆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平稳运行,维护参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照孝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安陆市人社局决定从12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已按原办法缴费的将在下一年度缴费时补齐。具体调整标准如下:在校学生、少年儿童以及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个人缴费由每人每年10元调至60元;普通非从业城镇居民个人缴费由每人每年120元调至160元;60周岁以上低收入家庭老人,每人每年缴费调至80元;低保和重度残疾人员个人不缴费,由各级财政部门直接补助。
(安陆市人社局 陈月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