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调整政策变化,云龙区人社局近日集中开展了医保政策宣传活动,下发了“2016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告知书”,不断提高居民政策知晓率和参保缴费热情。
根据此次政策调整,市区中小学校在籍学生及学龄前儿童医保缴费调整为每年120元,18周岁及以上城镇居民每人每年缴费180元;大中专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每人每年缴费60元;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持有残联核发的第二代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孤儿、孤寡老人,其基本医疗保险费由财政全额补助。此次政策调整专门针对新生儿进行了补助,新生儿出生后3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3个月后12个月内办理参保手续的,从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12个月以后办理,设定6个月待遇享受等待期。
在适当提高缴费标准的同时,加大了医保待遇享受额度,从2016年1月1日起,门诊统筹基金一个统筹年度最高补助限额由380元提高到500元,住院补助比例则达到7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