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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医保缴费基数开始申报,申报对象:市区机关事业、省部属等单位

2016-12-02 08:00:13 无忧保
  近日,市医保中心对做好2015年度市区机关事业、省部属等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发出通知。   一、申报对象:通知明确,崇川区、港闸区、市开发区和滨海园区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省部属单位和不在市区范围内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其他参保单位,均需申报。   二、申报时间:缴费基数申报从现在开始到12月19日结束,申报单位需在10月27日至10月31日间,携带U盘和单位编号到工农南路150号,市政务中心裙楼三楼的市医保中心业务科315办公室拷贝申报资料。咨询电话:59001887。   三、申报基数:2015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2014年职工的工资总额。缴费基数含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本人的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其它工资性收入。机关退休人员含退休费、生活性补贴。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含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生活性补贴。   通知要求,各参保单位须如实申报缴费基数,对漏报、瞒报、少报工资总额的单位,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同时,需要各申报单位注意的是,基数申报结束后,此次申报的缴费基数与当年实际发生的工资总额有差额的,要在2015年3月20前办理调整申报手续。   (市医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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