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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公咨委11人名单出炉

2016-12-05 08:00:12 无忧保
    南方日报讯 (记者/张西陆)为确保社会医疗保险基金安全、高效运行,明年元旦起实施的《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中明确规定,将设立社会医疗保险公众咨询监督委员会(简称“医保公咨委”)通过听取报告、检查资料、聘请专业机构进行专项审计等方式对基金进行监督。

  记者昨日从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上查阅到,医保公咨委11人名单已正式发布。除市医保局局长张秋红外,其余10名成员均为企业或行业协会代表。

  另外,广州市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近日还公布了《关于印发广州市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的通知》(简称《通知》),其中市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共有45名成员组成,主任委员为副市长贡儿珍,此外,委员由用人单位、参保人员、工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术专家以及行业专家组成。

  《通知》明确,在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下设医保公咨委。记者浏览医保公咨委的名单发现,主任委员由暨南大学金融系副主任姜永宏担任,副主任委员胡若蕾则是广州本田汽车有限公司人事科科长。

  医保公咨委的9名委员,除了市人大代表,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局长张秋红外,其余8人均来自南航、市自来水、白云山制药以及广州注册会计师行业工会等市内知名企业或行业协会。

  医保公咨委的委员将如何履行监督义务?新医保条例规定,医保公咨委可以通过下列方式对社会医疗保险基金进行监督:一是每年听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关于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的征缴、使用和管理等情况的报告;二是定期检查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的财务预决算、会计报表、统计报表和其他有关文件、资料;三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情况进行年度审计和专项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向社会公布;四是要求有关单位就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的有关事项作说明。

  同时,新医保条例还明确,医保公咨委一旦发现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或者运营存在问题的,有权向有关单位提出整改建议;发现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违法行为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监察机关提出处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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