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刘峻)昨天,记者从江苏省卫生厅了解到,南京市江宁区等42个地区,确定为新农合大病保险试点地区,大病保险试点拟7月份启动。
据悉,42个试点地区如下:
南京市:江宁区、溧水区
无锡市:江阴市
徐州市 :贾汪区、 铜山区、丰县、沛县、睢宁县、新沂市、邳州市
常州市:天宁区、钟楼区、新北区、武进区、溧阳市
苏州市 :常熟市
南通市:通州区
连云港 (601008 股吧,行情,资讯,主力买卖)市:连云港市区、 赣榆县、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
淮安市:淮安区、淮阴区、清浦区、淮安开发区、涟水县、洪泽县、盱眙县、金湖县
盐城市:亭湖区、盐都区、响水县、射阳县、建湖县
扬州市:广陵区、邗江区、宝应县、高邮市
镇江市:丹阳市
泰州市:靖江市
宿迁市:泗洪县
解读
江苏省卫生厅农村卫生管理处处长姜仑介绍,即将试点的大病保险将和20种重大疾病保障相衔接。江苏省实施重大疾病救治,按照定点、定额或限额以及临床路径管理,按病种付费,实际报销比例提高到70%-90%。
具体来讲,在已开展大病保险试点的地区,要优先将20种重大疾病纳入大病保险范围,先由新农合按照不低于70%的比例进行补偿,对补偿后个人负担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补偿标准的部分,再由大病保险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给予补偿;对符合救助条件的贫困居民,其救助还应与民政部门的救助工作相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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