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城区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医疗保险2015年7月1日——2016年6月30日缴费标准
一、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元)
年缴费基数 39474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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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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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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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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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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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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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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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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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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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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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3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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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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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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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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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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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2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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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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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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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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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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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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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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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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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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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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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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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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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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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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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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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9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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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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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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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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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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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4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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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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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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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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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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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8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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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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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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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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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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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3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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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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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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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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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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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8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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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元)
月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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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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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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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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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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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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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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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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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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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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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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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额医疗保险缴费标准:8.00元/月
四、温馨提示
1、缴费时间:原则上一年一缴,养老保险从当年7月至次年6月均可办理,但不能超过第二年6月30日(若遇双休,只能提前),医疗保险应在上次缴费终止日期内提前缴费,因延迟缴费而断保,影响住院享受,由缴费人自己负责。养老保险缴费期限:最长可缴至2016年6月;医疗保险缴费期限:最长可缴至2017年6月。缴费后可通过人社局专网查询本人缴费情况。
2、缴费地点:①正常缴费人员直接到三峡农行城区各营业网点缴费;②特殊人群(首次参保缴费的、中断缴费需补缴的、社保关系从异地转入后首次缴费的、从单位转出首次续缴医疗保险费的、享受失业保险金期满后首次续缴医疗保险费的),在市人社部门社保经办大厅(环城北路40号二楼东大厅)29、30、31号窗口核定后,持《核定单》到市地税局纳税服务局各办税服务大厅缴费。
3、按10%和按5.5%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区别:按10%缴费后,既享受住院医疗待遇,又可按缴费人的年龄按月划分个人账户;按5.5%缴费,只享受住院医疗待遇,不划分个人账户。个人账户的划分比例:未满35周岁的按3%,年满35周岁未满45周岁的按3.5%,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的按4.8%,年满60周岁未满70周岁的按5%,年满70周岁的按5.2%。
4、医保费免缴对象及时间: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城区灵活就业人员,本人不需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保险费,由市就业局代为缴纳。
五、特别提示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于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我市所有参保人员社会保险登记按规定将从2013年1月1日起统一启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为了能顺利核定缴费,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应携带第二代身份证(18位身份证号码)到三峡农行城区各营业网点办理社保续缴业务。
②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当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鄂劳社办〔2001〕232号)第十条规定,“在职职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或被劳动教养并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停止缴纳养老保险费,不计算缴费年限,服刑或劳动教养之前的个人帐户予以保留,实际缴费年限予以承认,视同缴费年限不予承认”。按此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在刑满释放后,可以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请灵活就业人员在本窗口进行补保时,主动与工作人员沟通清楚,以免发生错缴。
六、网址登陆
以上内容可登陆:http://ldj.yichang.gov.cn(通知公告)查询。
用手机扫描二维码,或添加微信号“ycsbzj”,加关注就可以进入“宜昌社保征稽”微信公众平台。
七、咨询投诉电话
宜昌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局 电话:6755132、6756862
宜昌市地方税务局 电话:6340216
中国农业银行三峡分行 电话:6253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