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讯:据了解,上海医疗保险制度中,退休职工的医疗补贴比例较高,对于2000年以前退休人员医保报销比例个人自负部分:一级医院10%,二级医院15%,三级医院20%。
这样一来,那些贪图小利的老人就会卖药补贴家用。卖掉100元的药就可以赚40元钱,菜钱有了,晚饭还可以加个菜。如本案中,复方丹参滴丸的市场价格是24.99元,药贩子通常以11.5元至12元从参保人员手中收购,以13元的价格卖给邵某,而邵某再以16.5元的价格销售给李某,李某又通常以低于市场价格5%左右销售给药房和诊所。
如果按照参保人员10%的比例计算,参保人获利9元,邵某等药贩子获利将近11元,在这个链条上参保人和药贩子获利至少20元。
一盒小小的药让参与卖药倒药的人非法获利这么多,而最终真正受损的是我们大家的医保基金。
我国于1998年推行医保制度以来,20多年来逐步在完善,然而在医疗保障系统更大程度惠及于民的大背景下,近年来,利用制度漏洞套取医保基金的案件屡屡发生,给医疗保障体系带来了极大危害。
2013年10月,北京铁路警方查处一个跨省倒卖医保药品的团伙,该团伙收购的医保药品销往济南、郑州等地,涉案300多万元,5人被抓。
2012年4月,北京警方抓获薛某及其妻子王某,夫妻二人于2010年7月至2012年3月期间,靠非法倒卖医保药品获利,金额高达370余万元。
邵某、李某医保药品非法买卖案的一审主审法官肖波指出,依法打击非法倒卖医保药品,杜绝医保基金的流失,不光是要从制度上逐步进行完善,每一个医保的受益者也应当提高自己的意识,主动维护医疗保障体系。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肖波说,医保是大家的医保,如果只想到自身的利益,那么点滴积累的小额就会成大额,对医保制度产生极大的破坏;如果医保根基不稳,最终受损的还是参加医保的每一个人。
倒卖医保药品缘何频发?
非法倒卖医保药品案件为何频频发生?一是参保人出售医保药品有利可图。在此案中,参保人将所配的药品出售给药贩子,明显是贪小便宜心理作祟。这个成因和犯罪嫌疑人选中的老年退休人员群体有关。目前企业退休人员工资相对较低,而物价水平却居高不下,且有不断上升趋势。
另外,医保综合减负政策设计原理是收入低、医疗总费用高、自付医疗费用高的参保人,可以获得自付金额中90%的减负金额,这一政策使得此类退休人员又可获得“额外收入”,于是少数退休人员愿意将所配的药品出售给药贩,却造成医保基金巨大损失。
二是药贩子收购医保药品能够获利。药贩子要想获利,支出的成本必须低于正规途径药品进货价。据该案犯罪团伙成员交代:“我们在医院、菜市场收购医保药品,通常用药价50%的价格收购,再非法倒卖药品赚钱。退休老人配药自付30%,我们就可以赚20%。”
退休人员医保支付水平比在职职工高,如门急诊自付段标准为300元。参保人一旦个人账户段用完,很容易就可以进入医保共付段,而且在共付段的个人支付比例也很低,这就给了药贩子较大的获利空间,即只用药品售价50%的成本,就可获得药品。
此外,除了直接原因,间接成因还包括了制度、市场以及监管方面的成因。
制度方面,上海原有四种医疗保险制度(2011年7月合并为两种即城保和居保),从总的医疗保险支付水平上看,医疗保险制度从高到低依次为城保、居保、个保、镇保。在职工医保中,退休人员医保支付水平远远高于在职职工,且自付比例也较低。除职工医保外,其他三项保险参保人就医自付比例较高,这使得一些退休人员从医院配药后,将药品出售给药贩子牟取小利。
市场方面,目前倒卖医保药品和非法收购药品行为的存在“培育”了药品非法交易市场,收购有收购的渠道,销售又有销售的渠道,贩卖医保药品不仅有一道贩子、二道贩子、甚至三道贩子;贩卖医保药品不仅在本地,甚至跨省区域,形成倒卖医保药品牟利“一条龙”的产业链。
近年来,虽然经过医保、药监和公安等部门各方努力,破获了不少倒卖医保药品的案件,但是由于有巨额利润的诱惑,仍有不少贩卖医保药品者铤而走险。这说明现阶段,套用医保基金大量配药、卖药的现象难以彻底根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