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延迟退休年龄,简言之,最基本的原因有二:一是中国人,无论男女,70%都不可能工作到65岁。一般而言,女的到40岁,男的到50岁,就会进入就业困难期。二是今后对于中国,压力最大的是就业问题,如果大龄劳动力不退出劳动力市场,青年人就业就会受到影响。
当然,如果能够保证每个在岗的职工都可以踏踏实实地干到65岁,年老体弱者工作单位都会给予适当的照顾,万一失业也会有失业保险托底;同时,青年人就业不会因此而受影响,劳动力市场有足够的就业岗位容纳他们,或者社会上能够有足够的创业机会——延迟退休年龄我们何乐而不为?
要是满足不了上述前提条件,给一个忠告:免谈延迟退休年龄。因为大龄劳动力会因为就业、收入的不稳定同时还要缴纳养老保险费而心生怨恨,青年劳动力则会因为就业机会缺乏同时体面的工作更难觅而满腹愤懑。
平心而论,清华方案中提出提高领取养老金的年龄,其价值理念仍然表现出经济理性过甚,人文关怀欠缺。
在方案的操作性层面上,他们以保险精算画地为牢,把多收、少发作为出发点,把2—3个人养1个老人看成是一种绝对的危机。其实,在不改变计划生育政策的前提下,随着老龄化的进程,这种状况迟早要出现。
如果突破只考虑收多少、发多少的保险精算模式的束缚,把养老保险看成是社会分配的一部分,我们的思路就会开阔得多。其实,决定社会养老机制的关键有二:其一是这个社会生产的物质财富有多大规模,其二是这些物质财富将会怎样分配。企业交费和个人交费可以作为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筹资手段,但除此之外,还有财政补贴、国资提成、资产建设等很多手段可用。
对于顶层设计,我的看法是,一定要用两个制度,即一个是基本养老金,一个是补充养老金;基本养老金讲公平,所有的中国公民都拿同样水平的养老金;补充养老金讲效率,跟工资、跟贡献、跟效率挂钩。我们应该借鉴国际通行的运营模式,把基本养老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分开。
按照国际上的流行做法,基础养老金由政府运作。筹资方式是三方筹资,即雇主(用人单位)、雇员(劳动者)和国家。从实际的运行状况看,在当今世界上,比较成熟的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大多要靠国家财政补贴来维持平衡。据了解,日本的国民年金,国家补贴已经达到全部支出的二分之一。
把养老保险看成社会分配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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